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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多次偷盗获刑 家长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3年01月29日 10:32:24 来源: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本网讯(记通讯员 慕煊 编辑 林锦屏)十余次的偷盗经历让少年成为了惯犯,而父母对孩子这样的行为竟只一句“这个孩子我管不了了”轻飘飘地带过。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在给被告人定罪判刑的同时,法院向其父亲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以督促其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小陈初中辍学后便开始在社会上闯荡,由于年纪尚小,所以小陈的工作并不顺利,生活的窘迫让小陈动起了偷盗的歪心思。2022年7月,在鳌江镇某手机店,小陈趁杨某不注意之际,盗走店内“苹果”牌手机1部;后流转至万全镇某火锅店内,窃取黄某“苹果”牌手机1部;8月,在龙湾区某网吧,小陈趁坐在机位上的顾客睡觉之时,窃取其放在桌上的“VIVO”牌手机1部;9月,小陈在万全镇某会所收银台处,窃取傅某“小米”牌手机1部。小陈窃取上述手机后立即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日常开销。长此以往,小陈陷入了通过偷盗维系生活的恶性循环。

  小陈归案后,法官多次联系其父母,希望小陈的父母能够劝解小陈回归正途。但小陈的母亲表示自己早已与小陈的父亲离婚,小陈跟随父亲生活,自己难以干涉。而小陈的父亲则表示自己无力管束小陈的行为,并拒绝作为小陈的法定代理人出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中二次系扒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系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犯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至此,案件的判决有了结果,但案后的延伸教育并未结束。案件审理结束后,法官向小陈的父亲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与《责令履行监护责任告诫书》,告诫小陈的父亲应当承担相应教育责任,父母是孩子成长道路中最重要的领路人,作为家长要引导小陈重回正道,而不是撒手不管,任由其作出错误的选择。在法官的劝说下,小陈父亲态度有所转变,表示后期会和小陈好好沟通,并签署了相应文书。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犯罪通常与成长环境及教育失当有着密切关系。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是产生“问题孩子”“熊孩子”的一大原因。父母应切实承担起监督管教的责任,不能轻易地以不会管、管不了作为逃避责任的借口,在日常生活中要关心孩子的情绪状态,多与其沟通交流,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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