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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上调 每人每月1035元

2022年11月23日 11:59:41 来源: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本网讯(记者 林子婧 编辑 林锦屏)日前,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86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035元,以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民生底线。

  据了解,我县自2007年开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着居民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低保标准也不断提高,从最开始的每人每月60元至现在的每人每月1035元,全县低保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根据政策要求,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保障金支出按原渠道给予保障。

  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物价指数和社会保障相关标准,兼顾了区域发展差异,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同时,还充分考虑了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近年来,我县还通过统筹救助资源、搭建精准救助平台,形成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困难帮扶的针对性,使困难家庭拥有更多获得感和生活尊严。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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