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慕煊 编辑 金毅刚) 超市经营不善,老板拖欠租金和员工工资后跑路。近日,平阳法院成功帮12名超市员工全额拿回了68042元工资,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邵某与章某一起向周某、万某、戴某三人租赁房屋作为超市店铺。后因未按时给付租金,周某等人于2021年5月向平阳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邵某、章某尽快返还房屋,并给付拖欠租金66万元及违约金。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邵某、章某分期偿还租金。
然而,邵某、章某因超市经营不善,无力按约履行。同年7月,周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二人将超市弃置不顾,前一天还在正常营业的超市因此关门歇业。
在对超市财产进行处置的过程中,经办法官了解到12名员工的工资还未发放。经办法官遂耐心引导12人申请劳动仲裁,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立案。
随后,经办法官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超市货物及扶梯、货架等设备,共到位执行款34.89万元。
然而执行款并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员工如直接参与分配,将只能拿到少量工资。平阳法院执行局为此专门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协商解决方案,认为根据破产法有关精神应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员工优先受偿。
随后,经办法官多次与周某等人协商沟通,向其释明劳动债权的生存属性,以及劳动者们的窘困现状,并加快超市处置清理工作,让闲置的房屋得以及时出租。最终,周某等人同意优先兑付员工工资,使王某等人顺利拿回了全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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