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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卡引纠纷 共享法庭帮解决

2022年06月28日 14:23:26 来源: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本网讯(通讯员 慕煊 编辑 林锦屏) 近日,平阳法院联合县消费者调解中心,通过“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10月,梁女士在工作人员的热情推销下购买了某健身房五年的亲子健身卡,费用为3380元。因工作人员还口头承诺免费游泳教学,梁女士觉得非常划算,当日即签订会员入会协议,并当场全额付款。几个月后,梁女士打算开卡锻炼,并要求健身房给予游泳指导。然而,健身房表示,游泳指导系员工的私人口头承诺,且该员工已离职,无法提供指导,如继续开卡使用,可赠送礼品作为补偿。梁女士坚持要全额退款。

  进入诉讼程序后,经办法官发现该案件为典型的健身卡纠纷案件,双方对退费金额存在较大分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且考虑到该类案件宜调不宜判,可为后续潜在的系列案件做示范,遂邀请了县消费者调解中心参与案件调解。

  此次调解,经办法官在平阳法院“共享法庭”提供专业指导,县消费者调解中心两名工作人员与被告方在中心的“共享法庭”参加,原告方由于在省外出差,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江)平台参加。

  “健身房没兑现承诺,我连卡都还没有开,办卡时给女儿买的玫红色泳衣、瑜伽服都穿不下了!当然应该要全额退款啊。”梁女士说道。

  健身房则表示自己在办卡过程中也有成本消耗,而且一旦开了全额退费的先例,后续可能造成更大损失。

  调解过程中,经办法官从法律角度提供专业指导,并释明调解的便利性,梁女士能快速拿到钱,健身房也能减轻诉累。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运用工作经验进行耐心劝导,安抚双方情绪,并列举同类型纠纷调解案例,与法官共同提出折中解决方案。经过一番调解,最终由健身房退还70%的费用并当场履行。

  法院联合消费者调解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健身卡、会员卡、大促套餐等服务时,一定要注意识别推销手段,及时将口头承诺落实到书面合同中,对于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优惠”要引起高度警惕,切忌冲动消费。健身房、美容院等企业在进行员工培训时,要提醒员工避免过度营销,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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