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王晓红 编辑 林锦屏)连日来,县消防救援大队到我县各个乡镇街道,就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共排查出各类隐患30余处。
检查人员针对安全通道是否被占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排摸检查。在水头镇中街街道183号和191号两家店铺,检查人员发现店内的应急照明灯未通电,一旦发生意外,将无法对人员安全疏散及后续救援起到作用。在该街道100号店铺,店内未设置隔断墙和防火门,进入店铺,二楼就是一间厨房,楼道间却放满了易燃物品和各种杂物,存在安全隐患。
在万全镇新悦广场2幢104号药材店内,检查人员发现这家店的二楼有人员居住,而店铺隔断墙采用的是木质结构,火灾发生时,防火隔断将形同虚设,无法起到保护作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检查人员通知各家店主,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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