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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平阳缪仲公宦迹详考——兼析南宋特奏名进士一二等出官磨勘规律

2022年02月22日 14:06:49 来源: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本网通讯员 陈彤 编辑 王秀华

  缪仲公(1137-1212),字南美,南宋前期温州平阳县人,里居不详,历任乐平县主簿、郴州节度推官、荆湖南路安抚司干办公事。墓铭、方志对其科举、任官年月记述均不清晰,《宋登科记考》仅称其为“宁宗朝特奏名(进士)及第入官”,因榜年失载,附于“阙年特奏名登进士第”之列。为此,本文谨依据《昌谷集·缪南美墓志铭》《宋会要辑稿》与万历《郴州志》,康熙、嘉庆《郴州总志》,康熙、同治《乐平县志》等历史文献相关记载,详考其特奏名登进士第年份及宦迹,以探索南宋特奏名进士出官与磨勘规律。

  庆元五年特奏名登进士第

  南宋名臣曹彦约《昌谷集·缪南美墓志铭》曰:“(缪仲公)得官暮景”,“主饶州乐平簿,调郴州推官”,其品阶“自迪功郎迁从事郎,改承事郎”,差遣“由主簿以入郴幕、更帅幕”。据此可知,缪仲公特奏名登进士第后,初授迪功郎(选人第七阶,从九品),差遣乐平县主簿,然后由迪功郎迁从事郎(选人第四阶,从八品),由县主簿调郴州幕职官,最后改官承事郎(京官第二十八阶,正九品),以荆湖南路安抚司幕职官致仕。对于其由县主簿调郴州幕职官的时间,万历《郴州志·秩官表》有载:“缪仲公,(嘉定)二年(1209),(以)从事郎任(郴州推官)。”据此,缪仲公的乐平县主簿任期迄于嘉定二年(1209)。

  查《宋登科记考》,嘉定二年之前,宁宗朝进士科目共有五榜:庆元二年(1196)丙辰科、五年(1199)己未科,嘉泰二年(1202)壬戌科,开禧元年(1205)乙丑科,嘉定元年(1208)戊辰科。缪仲公特奏名登进士第年份,为此5年中之某年。

  据《缪南美墓志铭》载:“(乐平县)丞职有阙,南美兼领其事。……邑庠(乐平县学)举废养士,(缪仲公)以教导居职,冠带济济,咸所推敬。明年奏名礼部,邑登善士既倍数常时,又多执经行辈(按:指县学生)。”再查同治《乐平县志·选举》:光宗绍熙四年(1193),乐平县有许溪等4人登进士第;宁宗庆元五年(1199),仅邹近仁1人登进士第。至嘉泰二年(1202),彭唐卿、许泾、洪友成、程濬川、王佐、程玘6人登进士第,为历年最多。此后开禧元年(1205)、嘉定元年(1208),登第人数均不及嘉泰二年。据此,《缪南美墓志铭》所述“明年”,即嘉泰二年(1202)。此年之前,缪仲公已任乐平县主簿。因此,缪仲公特奏名登进士第的年份,为庆元二年(1196)或五年(1199)。

  曹彦约曾是缪仲公任主簿时的乐平知县。曹彦约(1157-1228),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江西省都昌县)人。淳熙八年(1181)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官至宾谟阁待制,兵部、礼部侍郎。他在《缪南美墓志铭》中回忆:“(缪仲公)主饶州乐平簿,当某(曹彦约)令兹邑。”同治《乐平县志·职官》载:“曹彦约,……(庆元)五年(1199)二月,以宣教郎任(知县)。晁公亿,嘉泰三年(1203),以承议郎任(知县)。”据此,曹彦约于庆元五年(1199)二月知乐平县,嘉泰三年(1203)调离。缪仲公始任乐平县主簿的时间,在曹彦约知乐平县同时或稍后,因此,其特奏名登进士第年份,当为庆元五年(1199)。《宋会要辑稿·选举八·举士·亲试》载:“(庆元)五年四月十八日,上御集英殿,引见……特奏名谢藻已下七百八十九人。”缪仲公当在此“七百八十九人”之列,时年63岁。这个年龄,符合南宋大多数特奏名进士登第的通例。

  庆元六年铨试授官迪功郎注官主簿

  据《宋会要辑稿·选举》载,南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69)至理宗端平二年(1235)期间,特奏名进士授官常格均为“赐同进士出身、同学究出身,登仕郎、将仕郎(选人第九、第十阶,用以奏补未出职吏人),上下州文学、诸州助教(文散官末等、次末等,无特许不掌事)”。具体为:特奏名第一等第一人赐同进士出身,第二人、第三人赐同学究出身,其余授登仕郎;第二等授将仕郎;第三等上州文学参军;第四等下州文学参军;第五等诸州助教,不出官。

  既然如此,为何缪仲公作为特奏名进士,却能初授迪功郎而不是登仕郎、将仕郎,差遣县主簿而不是州文学、诸州助教?这就涉及到了南宋官制中的铨试制度。

  南宋高宗以来,每次科举殿试结束后,正奏名进士第五甲,特奏名进士第一、二等人,均仅赐散官(非真命官),未获参选注官资格,须依选限守一选(即候1年)。次年二月廿五,吏部举行铨试。正奏名进士第五甲,特奏名进士第一、二等人,与其他守选人(如荫补人、选人)一起,赴吏部铨试(一般以十取五)。中选后,再经吏部长贰、郎官帘试,依成绩分三等,稍优一人与堂除差遣,中等若干人不依名次注官,下等若干人与注官。

  根据铨试制度,结合缪仲公初授官情况,可得出如下结论:宁宗庆元五年(1199)五月初七,缪仲公特奏名登进士第,名次在第一等(非前三名)、第二等之间。获赐散官后,依选限候选。六年(1200)二月廿五,缪仲公赴铨试中选,帘试中等,遂不依名次,注官江南西路饶州乐平县主簿。因其获职事官差遣,故寄禄官(散官)改授迪功郎。

  需要注意的是,在庆元六年(1200)二月,因龙飞恩例,正奏名进士第五甲并未参加铨试。《宋会要辑稿·选举二·进士科》载:(庆元)五年五月七日,诏:“该龙飞恩例,……内第五甲免铨试。”本不出官的特奏名五等,则无须赴铨试而得出官。《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三·九·恩科》载:“(庆元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诏今来龙飞恩例,特奏名进士如试在第五等不应出官者,依绍熙元年四月十八日指挥升等推恩。”尽管如此,特奏名进士第一、二等人,与其他守选人(如荫补人、选人)一起,仍然参加了吏部铨试。《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一·选试》载:“(庆元)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铨试、公试、类试。”

  经查《宋登科记考》,并核对相关当事人墓志铭、行状(行述)文字,宁宗庆元五年(1199)五月,特奏名登进士第以第一、二等候选,六年(1200)二月铨试、帘试后授官迪功郎、注官县主簿(或县尉)的,至少有缪仲公、何普、范可信、袁方、曾兴宗、钱弼6人,而非个别现象。相关史料详见魏了翁《鹤山集》卷七一《荣州司户何君(普)墓志铭》,袁燮《絜斋集》卷一六《叔父迪功郎监潭州南岳庙行状》,刘宰《漫塘集》卷二九《故广西经略司干官范承事墓志铭》、卷三三《钱贤良行述》。

  开禧二年迁从事郎

  庆元五年(1199)二月,新知乐平县事曹彦约到任。他翻阅税籍后,感叹曰:“邑户才逾三万,而是籍四万户。客户不与焉,是诡挟也。”(见同治《乐平县志·食货·户口》)全县实际户数只有3万,户籍簿上却有4万户。这1万户所谓客籍,大多是为规避税役而虚立户头的“诡户”。对这一现象的成因与恶果,13年后,已是吏部侍郎的曹彦约如此回忆:“乐平弊于黠吏,以诡户愚百姓,丞簿不恻怛,反资以辨白直曲为囊槖,役法颠倒,祸及贫悴。长官者掣肘,不敢孰何解。”因此在嘉泰元年(1201),原任县丞调离后,空缺职位即由主簿缪仲公兼摄。在知县曹彦约支持下,缪仲公顺应民意,严明法律,取缔7000余家为规避税役而虚立的诡户,废除正项赋税之外的一切临时加税,“穷讨弊源,彻底澄汰,徭役遂均”。

  在兼摄丞事的同时,缪仲公还“以教导居职”,系衔管勾学事。对此,康熙《乐平县志·秩官》如此解释:“(乐平)县初无学官,以令佐兼之,故以管勾学事系衔。”此前,乐平曾经“邑庠举废养士”,在缪仲公“居职”之后,县学崇儒蔚然成风,生员“冠带济济,咸所推敬”。嘉泰二年(1202)五月廿六,彭唐卿等6人联袂登进士第。“奏名礼部,邑登善士既倍数常时,又多执经行辈”,乐平人物一时称盛。

  缪仲公虽代摄丞职、管勾学事并颇有政绩,却因未获赐同进士、同学究出身,不能磨勘升迁县丞、县令。嘉泰元年(1201)七月至开禧二年(1206)五月间,先后有陈石、孟焕、余禹平三任县丞履职乐平,缪仲公却始终只是主簿。

  《宋史·职官九》记载:“判司簿尉(迪功郎)奏举职官,无出身六考,注初等职官(从事郎)。”据此推断,开禧二年(1206)年底,缪仲公以选人磨勘,历六考,循三资,迁从事郎(选人第四阶,从八品),时年70岁。因年龄关系,其官阶此后不再参与磨勘。

  嘉定二年调郴州推官

  开禧三年(1207)夏,荆湖南路郴州桂阳县黑风峒(在荆湖南路、江南西路交界处,今属湖南省桂东县)发生徭民仇杀纠纷。地方官府与驻军干预不当,引发变乱。徭民击杀飞虎军(荆湖南路驻军)亲兵,桂阳县却未向路州上报实情。嘉定元年(1208)二月,黑风峒徭民首领罗世传(即罗孟传)起兵反宋。不久,被江南西路安抚司招安,授官承节郎。

  黑风峒事件暂告平息后,朝廷追责知郴州赵彦棪、郴州通判陈景衡。五月廿三,“知郴州赵彦棪更降两官,永不得与亲民差遣。先是降两官放罢,既而臣僚言其养寇残民,故有是命”。陈景衡同时罢去。调武经郎潘持美知郴州事,奉议郎赵崇楷通判郴州。潘持美,温州平阳县人。淳熙八年(1181)登武进士第,时任閤门舍人。

  嘉定二年(1209),知郴州潘持美辟举同乡、乐平县主簿缪仲公“入郴幕”。宋制,特许内地少数民族聚居府州之牧守辟举幕职。缪仲公遂以从事郎调郴州节度推官,时年73岁。郴州仅辖郴县、永兴、桂阳、宜章4县,州署不设判官,即由节度推官主持签厅公事,协助知州、通判处理州政,其行政地位较为重要。

  缪仲公任职郴州期间,遭遇了更大规模的徭民暴动,经历了长达两年的血雨腥风。

  嘉定二年(1209)秋,江南西路安抚司诱降并处斩了桂阳曾口峒徭民首领李伯琥。此次诱降杀降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十一月,赤水峒徭民首领李元砺(系郴州桂阳县举人)、水口峒徭民首领李新相继起事,黑风峒徭民首领罗世传亦复起响应。徭民聚众数万人,“祸连江西,吉赣四州劳于戍守”。

  十二月,缪仲公的老上司、时任荆湖北路提点刑狱的曹彦约,改任荆湖南路转运判官。曹彦约忆述:“(缪仲公)调郴州推官(之时),则某(曹彦约)亦将输此道(即荆湖南路)。”嘉定三年(1210)三月,曹彦约由运判改知潭州,除直秘阁、荆湖南路安抚使,督捕“峒寇”。

  四月,李元砺部突入广南东路,大败官军于南雄州(今广东南雄)。六月,回师荆湖南路、江南西路,联合罗世传部,连挫池州、江州诸军,直逼桂阳、茶陵、安仁和吉州等地,郴州首当其冲。在郴州攻防战中,节度推官缪仲公恪守职责,积极参加了城防谋划。“郡每夜骇,有职者不救去无几。南美恪居官次,赞画城守”。战后,他负责战俘与平民的甄别事宜。“寇作于郴之属邑,稍及近郊,齐民或落其手,胁使执役。不幸而为官所捕,即以死坐。……(缪仲公)平谳无辜,不稍阿流俗。”其体恤民艰的仁心、力排众议的勇气,颇得时人赞许。

  十一月,曹彦约率军击破李新所部。李新重伤而死,部属皆降。接着,击溃并包围李元砺一部,并离间罗世传与李元砺两部关系。十二月,罗世传缚李元砺以降。次年(1211)二月,曹彦约平定李元砺余部。九月,罗世传复叛,为其部属所杀。从开禧三年(1207)夏始,至嘉定四年(1211)九月止,历时5年的南宋湖南徭民大起义最终宣告失败。

  嘉定三年致仕改官承事郎

  嘉定三年(1210)十二月,知郴州潘持美任满还朝,复职閤门舍人;另调武翼郎叶漴知郴州。叶漴,字仲高,台州临海县(今浙江省临海市)人,嘉泰二年(1202)武举第一人。

  此时,缪仲公的老上司,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曹彦约,见缪仲公年逾古稀而沉浮选海,彷徨无计将“老于选调”,遂辟举其为荆湖南路安抚司幕职官。“既群凶荡攘,遂与帅幕之议”,“檄来入幕,又当领帅事时”。《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安抚使》载:“(荆湖南路)安抚使许置参议、主管机宜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四员。……参议辟通判已上资序,……机宜今后并差第二任知县资序人。”据此可知,缪仲公所任安抚司幕职,既非参议官,亦非主管机宜文字,而是干办公事。

  到任安抚司后,缪仲公已年满74岁,即自请致仕改官。“淡然无营,不特求解职而已;引年自列,遂得致其事。”安抚使曹彦约欣然荐举。据《庆元条法事类·改官关升·荐举格》,安抚使“岁举承直郎以下改官”有定额3人。经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雷孝友最后评定,“(缪)南美有操守,厌服士评”,准予引年致仕,改官承事郎(京官正九品)。缪仲公遂还归乡里,居于清容轩。其“归乡有善行”,乡人“推许仁勇”。晚景自娱,著有《清容俚稿》。

  嘉定四年(1211),将作少监杨简出知温州。“揭月旦道左(每月评论温州乡党人物),推许(缪)南美仁勇,不以属他人”。杨简(1141-1226),字敬仲,世称慈湖先生,庆元府慈溪县(今浙江省慈溪市)人,南宋著名学者。

  嘉定五年(1212),缪仲公卒,享年76岁。墓在平阳县亲仁乡燥溪之原(今属浙江省苍南县藻溪镇),曹彦约为撰墓志铭。

  墓志铭记载缪仲公家庭情况如下:先世于唐懿宗咸通年间(860-874)仕闽,择居横阳县(今浙江省平阳县)。曾祖父缪文珂。祖父缪敏,以“收方腊功”,补进武校尉,隐居不调。父缪从才(或从广),补通州助教。早年失怙,事兄。兄亡,抚其嗣为己子。娶妻黄氏,妻父死义于靖康之变。育有子四、女一。

网络编辑:周昌均

南宋平阳缪仲公宦迹详考——兼析南宋特奏名进士一二等出官磨勘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