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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1号)

2021年08月02日 15:18:47 来源:平阳县传媒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2021年7月30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王作建为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王作建代理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及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网络编辑:谢天涯

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