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林子婧 编辑 林锦屏) 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本月起,浙江省职业年金发放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自此,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简称“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方式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已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原每月发放的一笔养老保险待遇将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笔分别到账。
除了发放方式不同以外,其他方面均与原先保持一致。即两笔待遇金额之和与原发放的一笔待遇金额一致,发放银行账户一致,基本养老金与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时间一致。发放时间为每月8日上午9点,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为准,略有先后。遇国庆、春节等长假,待遇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此外,暂按老办法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中人”仍继续按照一笔待遇金额发放,待新老办法对比核定待遇后,再实行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分别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前已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于不涉及职业年金发放,继续按原办法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不受此次职业年金发放方式调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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