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万鑫 通讯员 金琮 编辑 郑振国) “这里的垃圾要分类好再投放。”“这种垃圾应该投在可回收垃圾桶。”……3月30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垃圾分类“统一行动日”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为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效能,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每周二定为“统一行动日”,开展垃圾分类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全县16个乡镇执法中队统一行动,助力垃圾分类工作。
当天,该局各中队执法人员选择在午饭后时间段对各辖区餐饮、学校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不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未投放到对应收集容器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当天共出动295人次,检查69家,发现问题23家,发放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处罚4家。
据悉,开展“统一行动日”专项执法,旨在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规范我县各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强化基层中队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各项规范,提高及时发现、教育劝阻、立案查处、普法宣传的业务能力,扎实推动垃圾分类由“新时尚”成为“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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