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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生疯报复证人 一男子被判刑

2021年02月25日 14:35:50 来源:平阳县传媒中心

  本网讯(通讯员 慕煊 编辑 林锦屏)男子贩毒被抓判刑,猜到是朋友作证,十年后仍怀恨在心,狠揍了朋友一顿。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打击报复证人罪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去年7月17日凌晨2时许,黄某在鳌江镇一家夜宵店铺里喝酒时,突然看见了以前的朋友孙某。

  2011年,黄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该案的证人正是孙某。虽然时间过了很久,但黄某从未悔改,此后仍因贩毒多次入狱,而这次碰到孙某,更觉得朋友背叛自己,怒火中烧,便借着酒劲猛冲上去掐住孙某的脖子大吼:“孙某,你还记得我是谁吗?十年前的那件事你忘了吗?”之后,更是用右拳击打孙某面部,致使其受伤。店里的其他顾客见状,连忙将二人拉开。

  事后经鉴定,孙某鼻骨及左侧额突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黄某主动向公安局投案,与孙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采用殴打方式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其行为已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黄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但鉴于其犯罪后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及取得谅解,亦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提醒:证人是受法律保护的。但现实中许多证人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而不敢如实作证,因此依法严惩打击报复证人罪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提升证人作证意愿。目前,法院对证人出庭亦提供了多重安全保障,如化名、隐蔽作证等,有效保护证人的隐私。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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