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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平阳迁界范围考

2021年02月23日 14:19:05 来源:平阳县传媒中心

  陈斌 编辑王秀华

  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为了切断郑成功部与沿海各地居民的联系,趁郑成功部收复台湾无力西顾之机,在东南沿海一带实行大规模的强制迁徙濒海居民政策,史称“迁界”或“迁海”。当时平阳沿海一带迁界十里,但由于地势不同、南北相邻的福宁与瑞安迁界里数的差异、奉行官员的任意专断等原因,实际上平阳各处所立的边界距海里数并不一样。

  一、平阳迁界范围的确定过程

  1.三十里迁界

  迁界令经过了一个酝酿的过程。顺治十二年(1655)六月,清廷就曾下令禁海。据蒋文骐《东华录》载:“严禁沿海省份,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置重典。”但此禁令收效不大。在全面迁界之前,少数地方已把海滨居民赶入内地。顺治十七年(1654)九月,福建总督李率泰以海氛未靖为由,迁同安的排头、海澄的方田等沿海居民入十八堡及海澄内地。顺治十八年(1661)三月,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里收复台湾,未暇顾及东南沿海。清廷趁机把广东、福建、浙江、江南、山东五省的沿海居民迁徙于距海三四十里以外的内地。

  关于立界的距离,志书上有说濒海三十里,有说四十里、五十里。《福建通志·海防篇》载:“国朝顺治十八年(1661),迁沿海居民,以垣为界,三十里以外,悉墟其地。”《玉环厅志》载:“顺治十八年(1661),朝议以海寇屡犯,由附海居民接济,命尚书苏纳海撤边海三十里民居,而空其地。”郁永河《伪郑遗事》载:“暨乎迁界之令下,江浙闽粤,沿海居民,悉内徙四十里,筑边墙为界。”《广东通志·边防篇》载:“再徙内地五十里。”康熙三年(1664)四月,洪若皋在《遵谕陈言疏》中道:“顺治十八年(1661),奉旨沿海迁移三十里。”洪若皋当时担任福建福宁道,福建沿海有七百余里归其管辖,由此可以推断出清廷发布的迁界诏书中规定了以距海三十里为界,但实际上各地所立的边界距海里数并不一样。洪若皋也在《遵谕陈言疏》中说道:“闽以路为界,遂有不及三十里、远过三十里及四十里者有之。”高兆《长乐福清复界图记》载:“于是朝使至,偕督、抚大吏往相地焉。有司惧供亿之烦扰也,则采山之最高者设帷幕以俟。至则立马高岗,望见海波,扬鞭指画定徙界,往往山下纡折去海辄百余里云。”

  2.浙江的迁界

  当时奉诏迁界的有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诸省。由于郑成功部主要据点在福建,对清政府威胁最大,因而迁界令执行得最严格的是福建,依次为广东、浙江、江南、山东。《清初东南沿海迁界考》载:“大抵,迁界一事,福建受祸最甚,其次则广东、浙江,而山东似未甚受其祸。”而《漫游纪略》载:“(迁界政策)江浙稍宽,闽为严,粤尤甚。”

  浙江受迁界之祸的主要是温州、台州、宁波等三府,其中舟山最为惨烈。《浙江通志·海防》载:“顺治十八年(1661),以温台宁三府,边海居民迁内地,康熙二年(1663)奉命撤沿海一带钉界椿,仍筑堠台祭旗为号,设目兵若干名,昼夜巡探,编传烽火,互相警备。”因舟山是浙东抗清义军张名振、张煌言部的根据地,故迁界之时,受害尤深。雍正《宁波府志》定海县条下注:“国初为明季遗顽所据,(顺治)八年(1651)始讨平之,旋陷于海寇。十二(1655)年再攻克之,遂徙之,弃舟山为界外,而以今镇海为重镇。然数年内海寇掠镇之海宴、太邱、灵岩、崇邱及鄞邑、东乡,忽犯吴淞,犯镇江,犯江宁不止。夫亦镇山要地,未设劲兵,以为拦截乎?自康熙初,移提督大帅,驻扎郡城寇氛渐靖。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海宇荡平遂赐舟山,名定海山建县设官,移总兵官镇其地。”

  3.南北两州县的迁界范围

  平阳为浙闽交界处,南接福建福宁州,北连瑞安县,平阳迁界范围的确定,自然受到周边州县的影响。时任福建福宁道的洪若皋在《遵谕陈言疏》中载:“迁界原奉旨三十里。”福宁州以大路为界,强制沿海居民迁入界内。而瑞安迁界五里,梅头、场桥、东山、阁巷、林垟部分或全部弃置界外。

  4.平阳十里迁界

  对于平阳迁界的范围,当时有五里与十里之争。顺治十八年,平阳县令高仪坤提出,根据瑞安的迁界距离,沿海居民内迁五里,而副总兵张思达怀疑高仪坤接受了贿赂,坚持迁界十里。从结果来看,应该是张思达的主张得到了实施。民国《平阳县志·武卫志》载:“(顺治)十八年(1661)辛丑秋,徙沿江居民于内地,扞木为界。时令高仪坤持议依瑞安例迁五里,张思达疑其受贿,嫉妒相抗,持议必迁十余里。迁民人众,界内屋少,贫而无亲戚者,凡庙宇及人家门外,皆设灶榻。男号女哭,四境相闻。其中黠悍者,倡率愚民所在抢夺殷户积谷,几至大变。官府多方抚恤,安插乃定。”康熙二年,在沿海一带钉定界桩,防止百姓出界。民国《平阳县志·武卫志》也载:“顺治十八年(1661),以温、台、宁三府边海居民迁内地。康熙二年(1663),奉檄沿海一带钉定界桩,仍筑墩、堠、台、寨。”

  二、平阳迁界的实际范围

  1.万全平原

  万全平原是飞云江下游南岸冲积平原,俗称万全垟,其一部分属于瑞安管辖,一部分属于平阳管辖。其中属于平阳管辖处迁至以榆垟巨灵庙一带为界,大约距海七八里。民国《平阳县志·神教志》载:“巨灵庙。一在新渎,一在榆阳。俱祀崇德翊圣真君,他处不备载。相传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海弃地内徙,委员勘界,至榆阳,遇雷雨,宿庙,有二巨蛇绕其身,委员警悟定界,不再迁徙,因易庙名为‘显异'云。”仙口塘和沙塘陡门均弃之界外。民国《平阳县志·建置志》载:“仙口塘……顺治十八年(1661),迁弃界外,潮啮水冲,多有倾圮。”“沙塘陡门……顺治十八年(1661),迁在界外,闸板朽坏,咸卤冲入,田亩无收。”

  2.西湾沿海与南麂岛

  郑成功北伐期间,曾以南麂岛为基地囤积军需,训练士兵,故迁界时,南麂岛被弃之界外。民国《平阳县志·建置志》载:“明万历十年(1582)设有南麂副总兵,清顺治十八年(1661)迁徙,其地始墟。”

  西湾沿海以山为界,沿海与山上的居民均迁往内地。我们从右边《西湾居民主要姓氏迁移情况统计表》中可以看出当时的一些情况。

  上表可见,西湾居民主要姓氏除跳头郑氏外,都是康熙年间复界后迁徙而来的,可以断定西湾在迁界时是弃之界外的。

  3.小南平原

  小南平原是指鳌江下游北部平原,又称小南垟。迁界时,小南平原之外的墨城全部弃之界外,鳌江镇区的部分或全部被划在界外,平安渡也在界外。隆庆《平阳县志》载:“平阳千户所……寨六,曰屿门、麦城(在九都)、汶路口、福泉、焦明、江来(俱九都),水寨一(在江口),今各寨俱废界外。”隆庆《平阳县志》虽为明人朱东光、侯一元等人编纂,万民华补遗,但经清人石金和的增补后,将清代初期的情况添入到该方志。麦城寨,在现鳌江墨城。《筹海图编·浙江事宜》载:“陌(墨)城、陆路二寨。东南滨海,极为险要。贼若自陌城突入,从营山可通洛阳坡。自陆路突入,从江口港可至钱仓等处。见拨旗军协守。外港有兵船往来巡哨。”汶路口寨,在现鳌江墨城附近山岭上。乾隆《平阳县志·防圉志》载:“汶路口寨。东临海洋洋屿门,南策应江口,北策应眉石。先年,贼尝登犯。平阳地最险要。”江口水寨,在现鳌江镇江边。《筹海图编·浙江事宜》载:“江口水寨。东临大海,至五屿等岙,北至平阳县,外接琵琶、长腰、陌城、长屿等大洋,为平阳门户。”民国《平阳县志·舆地志》载:“平安渡,即横阳江口……顺治十八年,迁弃,马道又倾,南岸尤甚。”

  4.江南平原与蒲门

  江南平原为鳌江下游南岸平原,俗称江南垟。蒲门,原称招顺乡,后改称为蒲门乡,管辖五十二都、五十三都、五十四都、五十五都。我们可以透过清人石金和增补的隆庆《平阳县志》迁弃的都图,确定顺治十八年(1661)平阳江南平原与蒲门的迁界范围:西乡迁弃十六都浦边、黄浦、缪程、对口、上令;今舟乡迁弃二十一都郑楼、斜溪、盐亭、舥艚、东魁、河头,二十二都王洋、彭保、戴保、下岭、黄宅、湖头、珠明、滩头、夏口、项桥、陈库、前库、宋港、三石桥,二十三都河场、将军、王岙、张村、深岙、石砰、大岙;亲仁乡迁弃二十五都乌石、荪湖、仪山、龟山,二十六都石盘、浦边、下湾、繁枝,二十七都燥溪,二十九都金洋、南港、古港、龙阁;招顺乡迁弃五十二都石塘、后垅、鱼墅、大峃、小峃、武曲、韩峰,五十三都城门、王孙、魁里,五十四都岑山,五十五都厦村、外奥、镇下、后嵯。

  从一些史料记载也可以发现江南平原与蒲门当时迁界的痕迹。民国《平阳县志·人物志》载:“夏应章妻李氏。应章系生员,居金乡。李年二十二而寡,遗二孤,皆幼。时际鼎革,频罹兵燹,又以海氛迁界,转徙流离,李奉姑以寿终,丧葬如礼,训二子鼎、时,俱游庠。”民国《平阳县志·神教志》载:“龙神庙,一在五十三都渔墅双剑潭,清顺治迁界时圮。一在渔墅白玉潭,亦迁弃时圮。”清初蒲门诗人项元生在《十禽言并序》中写道:“吾蒲于顺治十八年(1661)辛丑闰七月一日奉迁。大兵翼日抵蒲,尽驱男妇出城,三百年之生聚,一旦俱倾;十万户之居庐,经燹而尽。况时大火流金,狂霖漂石,僵饿载道,襁负塞途。或旅处深山,喂虎之口;或颠连古渡,葬鱼之腹。甚至鬻妻卖子,委壑填沟,万种惨伤,一言难尽。谁绘民图,叩九阍而呼吁;聊托鸟语,向三春以哀鸣。则十禽十言,尽是流离之景况;而一声一泪,无非危苦之情辞。如居高闻之,必动抚绥之念;即后人诵此,犹余琐尾之悲云尔。”

  三、复界

  1.福建复界

  福建迁界、复界反复多次。据《清初东南沿海迁界考》载:“大概漳、泉沿海一带皆有迁徙之役,康熙八年(1669)稍展界纵民得采捕,命沿海二三十里量地险要,各筑小寨,防守以界。康熙十三年(1674)耿精忠反,耿、郑相睦,迁民悉复故土。及郑经与耿精忠不合,经历取漳、泉、汀州诸地,南下潮州,吴三桂为调停之,不可。于是耿、郑复行交恶,未几耿精忠降,郑氏屡犯沿海诸地,于是沿海之地再迁。盖往复二十余年,迁徙者再,而人民被骚扰者最甚。”《海纪辑要》载:“(康熙十六年)十二月清再迁界。甲寅(十三年)之变,闽省居民迁入内地者,悉还故土,丙辰(十五年)冬,闽归清,复议迁界,康亲王奏言迁界累民,罢之。至是督抚(李率泰)请再迁,报可。值破海澄,围泉州,事暂停,及泉围解,遂行迁界之令。自福宁下至诏安,沿海筑寨置兵守之,仍筑界墙以截内外,滨海数千里无复人烟。”直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六月郑克塽降清,十月清遣兵部侍郎金世鉴等勘验沿海边界,招民开垦,始开海禁复界。

  可见,福建在全部复界前,康熙八年(1669)、康熙十三年(1674)也曾有过两次不同程度的复界。

  2.平阳复界

  与福建相比,平阳复界共分两次。民国《平阳县志·武卫志》载:“圣祖康熙九年(1670)庚戌,复界外地,独蒲门未复。”“二十三年(1684),展复蒲门界外地。”

  康熙八年(1669),清有诏稍复沿海界地。康熙九年,平阳一带政局逐渐稳定,于是恢复界外地,允许原沿海居民回乡耕种。而蒲门因靠近福建、台湾,局势依然不稳定,不属于复界范围。康熙十三年(1674)四月至十五年十月,平阳被耿精忠部下都督曾养性部占领,当时局势不稳,蒲门仍没有复界。康熙二十二年(1683)六月,郑克塽降清,清政府占领了台湾。康熙二十三年(1684)蒲门才得以复界。从中可以看出,平阳复界比福建迟了一年。究其原因,可能是迁界之事始于福建,故无论是迁界、复界都是从福建开始,然后逐渐推行。

  “九载星霜蝴蝶梦,三春雨露杜鹃愁。”迁界一事,对于平阳沿海一带居民影响甚大。沿海一带膏腴之地,悉成废墟,人口锐减。特别是人民的房屋财产毁于一旦,背井离乡,生活艰困,造成民怨沸腾。

网络编辑: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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