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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18年的“前科”得到更正 检察官还企业家“清白之身”

2021年01月22日 14:36:36 来源:平阳县传媒中心

  本网通讯员 华萱 编辑 林锦屏

  “在你们的努力下,尘封18年的错误‘前科’得到了纠正,还我‘清白之身’,让我的麻烦事也彻底得到了解决,这让老百姓和检察官的心贴得更近了。”近日,平阳县鳌江镇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包某某来到鳌江检察室,激动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包某某屡屡在政府工程招投标的前期资格审核中被刷下,他对此纳闷不已。从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怎么就会过不了资格审查呢?一想到自己可能还会因此错过许多生意机会,他便焦急万分,手足无措。

  思来想去,包某某决定去当地派出所查询自己的违法犯罪记录。从未将自己和“犯罪”联系在一起的包某某怎么也没料到,这一查竟发现自己于2003年期间与他人共同生产漂白剂一事还被赫然记录在此。许久,他才回想起自己在18年前曾因生产漂白剂一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当时并未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也未受到过其他处罚。凭借模糊的印象,他依稀记得公安机关曾给过他一份法律文书,告诉他司法程序已经终结。但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份文书早已不见踪影,而他也没太当回事,生活还是照常。

  然而,正是这份被遗忘的文书给包某某惹了大麻烦。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呢?正当包某某苦于无法自证清白之时,鳌江检察室又让他看见了希望。“去年,我在商会的组织下,参观过你们检察院的民营经济法治护航基地,听说了你们护企的许多措施,我就想着来寻求你们的帮助。”2020年12月的一天,包某某来到鳌江检察室,向检察官反映了他在承接政府工程项目中所碰到的困难。听取了包某某的情况后,检察官调取了包某某当年的案件材料,发现该案已于当年被县检察院做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也已撤案。检察官联系了公安机关当年的经办部门,再次对此案处理结果进行了核实。核实过后,检察官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包某某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进行更正。当日,公安机关便及时回复了该检察建议,并及时更正了包某某的违法犯罪记录内容。

  犯罪记录清零了,“清白之身”恢复了,思想包袱也彻底卸下了,包某某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但只要回想起这一次经历,包某某仍难掩激动之情,“检察官这样做,真的是服务人民!”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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