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我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我县公安交警部门拟启用全县1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1年2月20日开始,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违法代码:13451)、通过有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1208)、违反交通禁令标志(13441)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自动抓拍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1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如下: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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