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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治超”专项行动收官 共检查车辆132辆 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9辆

2020年12月01日 15:12:17 来源:平阳县传媒中心

  本网记者 黄颖颖 通讯员 章婷婷 编辑 黄佩佩

  11月22日,全县超限超载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收官。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检查车辆132辆,交通执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9辆,公安交警处罚车辆63辆,除不可解体货物及鲜活农产品外,交警扣分321分,对69辆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就地卸载,共卸载1870.015吨,罚款51.2497万元。

  

  通力合作,力促百日治超见成效

  此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15日开始,11月22日结束,为期100天。“整治重点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车货总重100吨以上和超限100%以上的货运车辆;车辆外廓尺寸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纳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运输行为名单的相关责任主体;治超非现场违法记录较多的超限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货运源头的装载单位;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县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交警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经过百日治超,全县道路安全有了明显改善,成效显著。

  

  

  “百日治超”专项整治期间,路政交警执法部门共实施各类超限整治、宣传活动30余次,开展联合整治17次,累计出动路政执法人员220余人次、公安交警部门70余人次、执法车辆60余车次、交通执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9辆,其中“百吨王”2辆,公安交警处罚车辆63辆,其中“百吨王”5辆。

  

  

  据了解,此次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体现了我县治超的坚定决心和魄力;通过各部门之间的通力配合,在全县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很强的威慑力。

  

  四大举措,确保专项整治与执法办案双丰收

  由于此次行动跨越时间长、任务重,期间又恰逢国庆中秋节假日,工作压力大、标准要求高,县公路管理局积极联合县交警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宣传管理、善用科技、“一超四罚”四大举措,确保专项整治与执法办案双丰收。

  坚持联合执法,推进“治超”常态化。县公路管理局联合县交警部门全面落实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超限运输检测站24小时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根据超限超载运输车流向和时段,县交警部门灵活机动安排勤务时间,集中力量,有效出击,形成威慑力;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证后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检定动态汽车衡等执法用强检计量器具,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检定证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强化宣传管理,严把“治超”源头。在超限超载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中,县公路管理局有序对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违法超限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集中培训,并积极推进货运源头单位出场称重、视频设备的安装工作。同时,加强货运源头单位周边路段的治超工作,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发挥科技力量,加大“治超”力度。充分利用路面治超不停车检测设备抓拍的车辆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有关信息,全力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的办理,逐步消化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采集到的存量数据。对治超非现场执法存量据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梳理存量中的“双百”车辆及多次违法超限车辆的数据,实施入户专项督查,督促其主动接受处罚,并加路面针对性截查。对超限运输检测站(点)进行超限超检査及流动治超路面截查时,一并査询车辆治超非现场执法记录。存在非现场执法违法记录未处理的,将一并对照非现场执法案件程序及时处理;对“双百”车辆及多次违法超限的重点车辆,经多次催告仍不接受处罚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落实“一超四罚”,严查“治超”抗法行为。在治超联合执法、治超非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信息系统推送至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实施后续惩戒和处罚。对遮挡号牌、故意损毁车牌以临时车牌上路行驶、首实线变道、路肩行驶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实施处罚和记分,依法维护超限超载检测交通秩序。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持续管理,实现治超工作长效化

  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虽告一段落,但治超行动一直在进行。

  县公路管理局持续开展治超源头调查与宣传,不定期走访货运源头企业,进行违法超限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的宣传。同时,督促源头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货运源头车辆的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规范装载,安全出行。

  

  

  据了解,《浙江省公路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涵盖了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服务和管理等各领域,并全方位构建了我省公路事业发展的制度框架,特别是在超限运输方面大胆创新。执法人员通过在公路沿线、运输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并解读,加强对《浙江省公路条例》的宣传。

  “我们将继续按照治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要求,严格将治超工作落实到位;扩大影响,努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长效治理’的治超工作新局面。”县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协调,继续加大治超执法力度,力争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执法力量分配科学化、治超工作长效化。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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