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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拉网式排查易腐垃圾桶

2020年10月15日 09:00:27 来源:平阳县传媒中心

  本网讯 (记者 吴子漩 编辑 余梦娜) 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就易腐垃圾桶摆放不到位、垃圾回收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拉网式管理、执法,确保垃圾分类过程中的干净、整洁、有序。

  现场,执法人员集中力量对沿街摆放的易腐垃圾桶进行拉网式排查处理,对易腐垃圾桶,桶内漏出的油水污染路面,进行走访、调查,确定街边垃圾桶的主人并作现场勘验笔录立案查处,通过以案说法,再三警示清运规则底线不可逾越。

  据悉,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如发现垃圾桶有外观不整洁的情况,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现垃圾桶有污水溢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有垃圾桶超过规定时间滞留在城市道路或随意放置的情况,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我们根据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建设要求,对商户开展餐厨垃圾定时定点直运模式,严禁垃圾桶摆放超过规定摆放时间,原则上垃圾桶摆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桶到直运点移动过程中出现滴撒漏、表面污染的要及时对垃圾桶表面与地面进行清洗;桶的装载量不得高于70%,防止倾倒作业时外溢,造成地面污染等事故;要做到“谁使用、谁清洗”,保持收运桶桶身清洗,确保“一日一洗、凡脏必洗”。

网络编辑:雷鹏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拉网式排查易腐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