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梦 编辑 陈聪)近日,在县社区矫正中心一楼大厅,2名浙江省临海监狱派驻民警向4名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电子腕带配备的相关法条,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接受电子腕带定位监控告知书》《接受电子腕带定位监控承诺书》,并在告知书、承诺书上签字。随后,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佩戴了电子腕带,详细讲解了佩戴所需注意事项和使用常识。这是我县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对社区矫正对象配戴电子腕带进行监管。
据介绍,该电子腕带佩戴于手腕,小巧灵便,不影响社区矫正人员正常交往。电子腕带运转后,可以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所处位置及全天行踪。电子腕带的运用,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技防水平,提升监督管控能力,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启用电子腕带,一方面,让社区矫正对象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了解实施电子腕带监控的重要意义,在接收矫正的过程中自觉接受监管,不越界、不违规,顺利通过考验期;另一方面,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为更好推进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奠定基础。”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局将根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要求须佩戴的社区矫正对象规范化佩戴,试行电子腕带和定位手机“双管控”,对于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及时解除,对于需要继续使用的经批准后进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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