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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装电梯 公积金来“埋单”

2020年08月14日 10:33:38 来源:平阳县传媒中心

  本网讯 (记者 杨碧 编辑 郑振国)“没想到现在小区加装电梯还可以由公积金来‘埋单’,方便快捷,真是一项福利!”日前,市民黄先生成功办理了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业务。据了解,黄先生所居住的小区于7月份签订了加装电梯合同和分摊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该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总预算45万元,黄先生家庭分摊6万元,黄先生及其配偶相应提取了6万元公积金。这也是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平阳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后的首笔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获悉,截至目前,我县共办理6笔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切实减轻了申请人负担。“提取公积金让旧房加装电梯,让‘沉睡的钱’变成了‘活钱’,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获得感,也能随着这个民生‘电梯’直线上升。这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保障性’‘福利性’‘互助性’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需加装电梯的住宅小区业主,可在签订施工安装协议起12个月内,凭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明、施工安装协议、费用筹集分摊协议,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费用筹集分摊方案的分摊金额。

  下一步,平阳分中心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微信、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加大对该项提取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好我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住宅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网络编辑:张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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