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慕煊 编辑 余梦娜) 金某与好友相约游玩,入住民宿,却遭遇停电,之后只好另找酒店入住。金某认为自己未在民宿过夜,要求民宿退还住宿费,遭到拒绝。近日,平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金某是浙江省义乌人,之前一直听说温州市平阳县有一家民宿比较火,且周围景色宜人。与好友商量后,大家决定周末时前往当地游玩,并在那住一晚。于是,她们提前预订了该民宿的一间海景小套房,住宿费2318元。
今年6月21日14时许,金某与朋友入住民宿。19时许,几人正在民宿享用晚餐,谁料眼前灯光突然熄灭,一片漆黑。向民宿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后,金某等人才知原来是线路故障,导致该片区停电。当询问何时能够恢复供电时,民宿方回应无法确定,需要耐心等待。
夏季天气炎热,金某等人燥热难耐,大家也无法好好叙旧。在商议后,她们决定另寻住处。20时许,金某等人离开民宿,前往瑞安市区一家酒店入住。
次日,金某等人与民宿方就住宿费用退还问题产生分歧。金某认为,因民宿停电她们未在民宿过夜,民宿方应全额退还住宿费。民宿方则认为,金某等人当天下午入住后,使用过厨房等设施,且停电属不可抗力,过错不在于民宿方,因此,仅同意退还一半住宿费用。
因不满意民宿方提出的方案,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后平阳法院特邀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民宿方退还金某住宿费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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