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严禁清明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第30号)精神,经排查分析,决定在清明节法定假期期间,对我县所有通往祭扫场所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人员通行;对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实行严管,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违法停放妨碍通行的车辆一律予拖移。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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