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部分省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病例。为保障我县餐饮市场供应的安全有序,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市监[2020]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政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高度重视做好以下八点防控措施。
1、加强宣传,做好防控。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引起的风险,做好员工对疫情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控措施,制定应急工作预案,避免与任何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员密切接触。
2、原料把控,安全可靠。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原料,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严禁在餐饮场所私自屠宰活禽,避免与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接触。
3、健康晨检,落实制度。严格每日晨检工作,做好员工个人健康档案,一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4、规范操作,个人防护。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各项工作,员工要勤洗手、洗好手,在餐食分餐、明档操作、熟食加工的操作过程中,要规范佩戴口罩上岗,每天及时更换口罩。
5、环境卫生,空气消毒。积极配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餐厅、食堂空间要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6、规范消毒,餐具保洁。严格规范餐用具消毒,减少食品污染环节。每天对保洁空间进行消毒,定期对餐厅地面、空间消毒。
7、烧熟煮透,确保安全。熟制食品加工要充分加热,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70℃;建议餐饮单位尽可能少提供风险较高的生食类食品,确保安全。
8、消费提醒,安全警示。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有条件的门店可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对春节返乡员工,在回流上岗前进行测温检查,避免发热员工上岗。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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