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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平阳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纪委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01月13日 10:24:31 来源:平阳新闻网

(2020年1月10日中国共产党平阳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平阳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批准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的2019年度工作报告。大会认为,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部署安排,实事求是总结过去一年平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新一年工作作出了科学安排。

  大会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过去一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构建,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三转”,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为平阳加快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大会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建设总统领、稳中求进总基调、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一体推进方法论、走在前列高标准,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大会同意报告关于今年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安排。新的一年,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主线,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清廉平阳建设为总载体,以纪律保障提速、日常监督提效、审查调查提质、治理效能提升、能力素质提高为主攻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平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大会号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实干笃定前行,为实现县第十三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网络编辑:周昌均

中国共产党平阳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纪委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