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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银行贷款后意外身亡 留下债务保险公司还?

2019年11月25日 14:07:08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通讯员 慕煊 编辑 余梦娜) 男子为向银行贷款,按要求投保了无忧意外伤害保险,4个月后,他在外地发生意外去世。因尸体已被火化,保险公司对事故的性质、原因等难以确定,拒绝全额赔偿。亲人去世加上力偿还的债务,金某的家人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平阳法院水头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1月,金某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助业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金某提供循环支用的借款额度为60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至2019年1月20日,金某的妻子黄某以其名下的坐落于平阳县水头镇某路的房屋为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限额12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时,银行要求金某办理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当金某发生意外无法偿还借款时,保险公司将全额偿还。

  两日后,金某便借款60万元。2017年6月7日,在煤矿工作的金某意外死亡,在没有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其尸体被火化,仅留下了未偿还的60万元债务。黄某想到可以通过保险赔偿来偿还借款,却被告知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故保险公司仅支付了45万元保险金。

  因黄某未偿还剩余的15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银行将金某的父母、妻子及儿女及一起诉至法院。亲人去世加上难以偿还的债务,黄某等人只能以金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起诉保险公司。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同意支付黄某等人剩余赔偿款23万余元,其中18万余元用于偿还金某欠下的债务,剩余5万元直接汇入金某儿子的银行帐号。一场因意外引发的纠纷顺利被解决。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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