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平阳网  ->  频道中心  ->  经济 -> 列表

注意!房贷利率新规“来袭” 个人住房贷款参考LPR定价

2019年10月20日 10:01:0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何静 编辑 余梦娜)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了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的公告,10月8日起,所有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参考LPR定价。这意味着我县所有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各类贷款将主要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的LPR进行定价,不再使用原来的基准利率。新政策落地后,住房贷款的实际利率变动备受市民关注。

  最近有意购房的林女士听说贷款新政颁布,对LPR新政内容和动态十分关注。“我最担心房贷利率会随意变化,买房按揭的时候心里没底。”

  “政策实施前后,辖内银行的实际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保持不变。”面对部分市民的疑问,县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肯定地回答。他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政策实施前,我县某商业银行原先首套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4.9%上浮10%,也就是5.39%,参考LPR定价后,执行在LPR基础上加54个基点,按照目前5年期以上LPR4.85%的利率,最终实际执行利率也为5.39%。在同等条件下,原先购买二套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5%即5.635%,参考LPR定价后,执行在LPR基础上加79个基点,前后基本持平。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执行利率要在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借款人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由银行和客户平等协商确定。如果客户信用风险比较大,银行可能会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等情况调整加点幅度。

  此外,银行与客户约定的重定价周期到来时,以重定价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新的定价基准进行定价,具体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县工商银行业务部负责人马经理分析说,比如,今年10月16日发放贷款时,双方约定重定价周期为一年,等到2020年10月16日这天,实际利率将参照2020年9月20日发布的LPR定价,加点幅度维持不变。银行在签订借款合时会做到相关事项的告知,后续也会有短信提醒。

  从目前情况看来,新政实施至今,各大银行的房贷业务量均未受影响。马经理告诉记者,10月8日后,该行已受理审批通过按揭16笔,贷款业务量维持在正常水平。记者咨询另外几家银行后,得到的反馈相同,房贷申请者并没有因政策变动而犹豫贷款。

  同时,县人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政策出台后部分房地产商及房产中介歪曲政策实质,利用所谓“LPR政策实施后房贷利率将大幅上涨”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在此,他建议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如有需要可事先向银行进行咨询,了解掌握LPR政策基本知识。

网络编辑:张超霞

注意!房贷利率新规“来袭”  个人住房贷款参考LPR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