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李凌峰 编辑 陈聪) 近日,县市监局以新国标实施和转强制性认证管理为契机,开展电动自行车及乘员头盔专项检查,保障销售市场秩序。
据了解,该局在现有电动自行车底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市场反馈等渠道,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等产品销售底数,并建立台账和档案,实施动态管理。行动中,该局共出动138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65批次。经摸排,全县共有涉及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位118家。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我局联合公安、乡镇等开展质量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品牌情况、车辆编码、车辆型号、执行标准等产品信息,并对旧产品登记备案是否属实、新购进产品是否符合新国标等进行逐一核对。”县市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检查中,该局发现部分在售头盔未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产品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也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当场责令商家下架,并开具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我局还利用广场活动、媒体宣传和公众号发布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进一步强化生产和销售单位的主体责任。”该负责人说,同时,深入社区开展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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