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倪雪均 编辑 金雷雷) 7月4日下午,平阳县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在平阳县山门镇自家开设的早餐店内,为增加红糖包的甜度,在制作过程中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并予以销售。2018年3月1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早餐店制作销售的红糖包进行抽检。经检测,其制作销售的红糖包中甜蜜素含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经审理,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等。记者获悉,2016年以来,该院共审结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4件100人,其中2016年审结20件33人,2017年审结13件20人,2018年审结15件26人,2019年至今审结6件21人。
“从审判情况看,该类案件呈现以下四个特点,即涉案食品种类繁多、受众广;共同犯罪比重大、‘夫妻店’现象较突出;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问题食品难辨。”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为有效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该院不断加大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下一步,该院将严格法律适用,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强化能动司法,注重延伸审判效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加大专题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提高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实行食品安全治理全过程监管,加强宣传工作,鼓励全民参与,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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