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发羡
来源:发布时间:2019-07-02 17:43:00

  刘发羡(1915—1995)后改名刘先,浙江省平阳县(出生地今属苍南县)人。1935年参加当地农民赤卫队,1936年参加红军挺进师,坚持浙南游击战争。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任中共(福)鼎平(阳)县委书记。1939年7月,作为浙南特委代表参加在平阳召开的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被选为浙江出席中共七大的代表。10月随浙江代表团赴延安参加七大。1940年底到达延安后,进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参加延安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在延安参加党的七大。抗战胜利后,赴东北地区参加解放战争,历任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局副局长、黑龙江省铁力县委书记。新中国建立后,任黑龙江省林务局局长、哈尔滨森林工业管理局副局长、牡丹江专员公署副专员、大兴安岭特委第一副书记兼林管局局长、伊春特区党委第一副书记等职。

(来源: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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