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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20条新政助力“两个健康”建设

2019年05月09日 11:06:27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苏意伟 编辑 郑振国) 前天,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大科技创新助推“两个健康”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标志着这项科技新政的启动实施,为我县推动民营经济再创新优势、实现新飞跃注入新动力。

  相比以往的科技政策,“新政20条”涉及加大研发投入、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区域协同创新、强化企业主体培育、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等5个部分,聚焦引导企业加大R&D经费投入、强化企业主体培育、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在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方面,我县将加大对企业创新研发的支持力度,对传统产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3%、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以及创新能力较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实行企业科技投入排行榜制度,分别对年度R&D经费支出绝对值、占比排名前十名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深入推进“三清零”行动,将企业申报、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县财政科技资金兑现与清零行动相结合,当年实现R&D活动及研发机构零突破且R&D经费不低于5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将R&D经费投入强度作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提高R&D经费支出占比的权重;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将企业研发零投入作为我县工业企业争先创优评选一票否决指标;对连续3年R&D经费支出排名全县前30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供地出让起始价按不低于工业用地片区指导价评估价的70%执行。

  在强化企业主体培育方面,扶持孵化企业发展,设立县科技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15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入驻孵化器企业开展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实施科技企业新“双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对首次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农业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在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在本辖区内实施的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国家、省财政补助资金额25%配套支持,国家级项目最高配套2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配套100万元;对获得新型产学研立项的项目,按照省财政补助资金额给予1:1配套支持。

  此外,新政策还新增了高质量发展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挥南麂基金岛对企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对企业购买发明专利保险所支付的保费予以资助等方面内容,全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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