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白海滨 编辑 陈聪) 1月29日,记者从县市监局获悉,2018年度企业年报已于日前开始,6月30日截止。不按规定年报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据了解,凡是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要进行2018年度企业年报。其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的报送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上报单位(个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等多种方式报送。
县市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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