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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23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9年01月24日 14:54:10 来源:平阳新闻网

  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在昆阳召开(2月22日报到及举行预备会,2月23日开幕,2月26日闭幕)。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批准平阳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平阳县2018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9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批准平阳县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县级预算;

  4.审议平阳县政府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票决2019年平阳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5.听取和审查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补选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9.其他事项。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

网络编辑:张超霞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