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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爆朋友圈的车辆年检又出新规?平阳交警:假的!

2019年01月14日 01:23:5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林子婧 编辑 金雷雷) 近段时间,一条“重要通知”刷爆朋友圈,牵动着广大车主的心。“通知”称:2019年1月1日起,当月该年检车辆必须在当月年检或提前两个月审验。取消可推迟一个月审验的规定,对超出本月未审验的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这则消息一经爆出,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这信息真假,还有的市民表示,不论真假,赶紧先去年检。于是,不少车主纷纷跑到各车辆检测站进行排队处理,窗口处理压力剧增。那上述消息是否属实呢?

  

  

  记者从县车管所核实了解到,这条消息看上去“有板有眼”,其实却是一条假消息,目前车辆仍遵照前期规定办理车辆审验。据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这一规定早已实施,不能称为新规。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未粘贴免检标志上道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不存在以前可以推迟一个月年检的规定,更加谈不上取消此规定了。

  “机动车年检最多可以提前三个月(包括本月),逾期未检车辆不得上路行驶。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县车管所民警告诉记者,至于逾期未检车辆,车管所将予以锁定,解锁后才能年检。车辆若逾期未年检,上路行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将予以罚款200元,扣3分,并扣留机动车处理。假如发生刮擦、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拒赔的。

  另据规定,对6年内小型私家车采取“两年一检”。从2014年9月1日起,新车注册登记6年内(不包括第6年)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核发检验标志时无需上线检测。

  此外,交警部门提醒,请广大车主记好车辆行驶证的检验有效期限,及时办理车辆审验,确保安全行车。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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