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杨碧 编辑 陈聪) 近日,我县市民鲍先生准备在拼多多平台上经营装饰材料,他携带身份证及拼多多平台经营证明至县市监局窗口办理。不出20分钟,工作人员就为鲍先生办好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据悉,这是我县颁发的首张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随即出台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以前,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实体住所使用证明,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也为实体地址,不仅手续繁琐,而且不能体现实际经营场所,导致一大部分人不来办理营业执照。这既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也很难取得消费者的信任,更不利于后续监管。”县市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允许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不仅便利了商户登记,缩减了审批时间,更做到了线上线下统一,便于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电子商务行为。同时,与拿到电子商务营业执照的主体做交易,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关信息找到经营主体,购买电商产品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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