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机关事务 助推“国卫复审”
根据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职责,郑重承诺如下。
一、做好县府大院内各机关单位卫生管理
按照“国卫复审”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定期对县府大院内各机关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督促落实国卫指标,开展大院内卫生单位检查和评选工作。落实清洁卫生责任制,设置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切实加强县府大院日常保洁。每月固定两次测试“四害”踪迹,施放药物,消灭“四害”滋生地。定期对各种观赏植物修剪、整形、美化,适时给草坪修剪、清除杂草,打造舒适温馨的办公环境。
二、做好县府食堂餐饮卫生管理。
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严格按照餐饮业卫生标准,做好卫生检查和督促。要求主要负责人稳定菜肴价格和丰富菜肴品种,提高菜品质量,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就餐需求,提高机关干部就餐满意度。
欢迎广大机关干部职工、人民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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