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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坚解读“专利补助政策”

2018年12月24日 15:52:29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编辑 宋淑莹

  编者按: 政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新平阳》报自今年推出“政策说”专版以来,邀请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县出台的新政策予以一一解读,在提高政策文件知晓度的同时,准确、及时地传递政府决策,推动政策“走出”部门,走向千家万户。本期,我们关注“平阳专利补助”。

  

  

  日前,我县出台《平阳县专利补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修订后的《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专利在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修订后的专利补助奖励政策背景是什么?有何新变化?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坚一一为我们解读。

  记者:能先跟我们说说我县目前的专利工作概况吗?

  李坚: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利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加强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专利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3月1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批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同时,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建设,目前全县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8家、取得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证书的企业19家;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探索,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纳入省全面改革创新试点内容,成为全省为数不多的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地区;激励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全县发明专利授权稳步增长,今年1-10月,全县授权100件,同比增长17%。

  记者:为何要出台这个政策?根本目的是什么?

  李坚:出台这个政策的背景有三点,一是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推进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工作往积极培育高质量、高价值专利方向发展;二是今年知识产权考核指标发生了改变,注重发明专利授权量;三是今年知识产权机构进行了改革,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目前划归到市场监管部门,专利执法职能由市场监管大队承担,对专利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强。随着全社会专利保护意识的显著增强,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需求不断提高,围绕着上述情况的变化,需要调整专利补助奖励政策,在补助奖励的标准上以适度鼓励和引导为主。

  记者:和以往相比,这次修订后政策改变最大的是哪些方面?

  李坚:这次政策出台前,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工作的最新政策要求,同时参考借鉴部分地区科技部门的专利补助奖励政策,结合平阳实际情况予以出台。

  和原有政策相比,这次修订的政策补助标准调整的范围比较大。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奖励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和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一致;省专利金奖和省外观设计专利金奖奖励统一调整为20万元。对同一企业年度专利保费补助最高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发明专利授权补助以适度鼓励为原则,把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组织授权后一次性补助从1.8万元调整为1.5万元;对个人授权一次性补助从1.8万元调整为1万元,且同一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最多补助3件的内容保持不变。在补助的政策导向上,以鼓励产生经济效益的实体企业为主,补助资金包含上级部门转移支付的授权补助资金。对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奖励由10万元调整到5万元;明确了省级的贯标方式是省知识产权局主导的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奖励由3万元调整到2万元。取消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阶段补助、专利维权援助补助、县发明专利大户奖奖励、市县专利示范企业奖励。

  记者:专利补助奖励资金申报流程是怎么样的?

  李坚:专利授权补助申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科学技术专栏”的“平阳县专利补助在线申报系统”,专利权人不用提供纸质件材料即可“零次跑”进行申报;其它申报材料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纸质件到县科技局业务科室进行申报。补助奖励资金按照企业、专利权人自愿申报、县科技局业务科室受理、县科技局“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县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县工业强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资金拨付的规范化流程予以兑现。

  记者:今后一段时期对专利工作有什么安排?

  李坚:一是要做好新政策的宣传,通过媒体,进企业,把政策宣传到位,鼓励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保护创新成果,引导企业不断提升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水平;二是做好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人才办、县金融办要密切合作;三是谋划好明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的验收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来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网络编辑:张超霞

【政策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坚解读“专利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