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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国企投资管理办法

2018年12月11日 15:59:08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万鑫 编辑 郑振国) 12月7日下午,县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坚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阳县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据了解,该《办法》是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14项国资监管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县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和监管程序,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要提高重视、压实责任,承担起市场化主体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重大决策要分级上报、分级决策,确保各项投资行为合法合规。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根据自身职责提出修改意见,不断补充完善,使《办法》更加有利于监督管理。

  副县长张端坤、金启浩、王文胜、林月和等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大雪、县政协副主席吴洁、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主任陈晓峰等应邀列席会议。

网络编辑:谢天涯

县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国企投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