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茜 谢茜茜 编辑 王秀华)电动车上加装雨棚看似实用,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交警一直严查电动车加装雨棚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没收,但总有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加装。近日,鳌江镇就发生了一起电动车事故,加装的雨棚差点让车主吴女士破相。
当天上午10点左右,吴女士开着电动车途经火车站大道与吉祥路交叉路口时,因为戴着墨镜,再加上雨棚遮挡了部分视线,没有注意到非机动车上安装的限宽石墩。在没有任何制动措施的情况下,吴女士撞上了石墩。发生碰撞后,雨棚前挡风玻璃全部碎裂,一部分碎片还刮到了吴女士的脸部。民警赶到现场,看到吴女士的脸部和颈部布满了一道道长短不一的血痕,身上还有多处擦伤。看着自己满身的伤痕,吴女士后悔不已,直言不该加装雨棚。
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电动车雨棚边缘伤路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加装雨棚的行为不仅影响他人和自身的安危,也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等装置应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或雨棚属于违法行为。加装雨棚后,驾驶员的视角盲区范围会扩大,影响驾驶安全。而且,大部分雨棚难以保证质量,再加上平常风吹日晒雨淋,一旦发生碰撞很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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