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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福利!高考公务员招录都有利好

2018年11月23日 11:44:16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林子婧 编辑 金雷雷)记者日前从县民政局双拥办获悉,浙江省出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退役军人的培训、高考、考研、创业等多个方面带来各类优待措施。这也意味着,即日起,我县的退役军人们也可同时享受这份利好政策。

  据了解,军人退役后可按规定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同时,退役后的军人如果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同样可以享受优待措施。《意见》指出,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导和组织事业单位,根据编制空余情况,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

  此外,退役军人如果想要自主创新创业,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其初次创业时,经审核,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不仅如此,初次创业的退役军人,经认定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018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军人245人。那如何让退役士兵尽快实现从训练场“摸爬滚打”到退役后的“华丽转身”?县民政局双拥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县就探索帮扶退役士兵创(就)业服务新模式,实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退役士兵创(就)业帮扶,并于今年挂牌成立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全县16个镇乡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县、乡两级服务机构全覆盖,并在6个村(居)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社。此次利好政策实施,将退役士兵最关心、最关注的现实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释,更有利于我县继续开创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和服务保障工作新局面。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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