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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生意起争执 出租车司机怒撞同行车辆

2018年11月02日 09:14:07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通讯员 慕煊 编辑 王秀华) 近日,出租车司机李某和黄某为争抢生意发生争执,黄某一气之下开车撞向李某车辆,导致车辆严重受损。事后,李某向法院起诉索赔1.8万余元,县法院审理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

  当日,出租车司机李某和黄某在水头镇大转盘处拉客。由于客源少,两人在路边开始争抢生意,随后发生争执。争吵过程中,黄某越来越激动,冲动之下一脚踩下油门,撞向李某的出租车,导致李某车辆严重受损,腰部受伤。李某要求黄某赔偿1.8万余元。遭到拒绝后,李某将黄某告上了法庭。

  “我的车被他撞坏了,腰也闪了,好多天都不能正常开车做生意,这些钱他都得赔。”李某认为黄某需赔偿车辆维修费、误工费、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误工费一天400元也太高了,还有修车检查的项目多了好几项,这些都不合理。”被告黄某则认为赔偿费用过高。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黄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冷静处理生活中的纠纷。他驾驶车辆故意撞击李某出租车,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结合实际,法院判决黄某支付李某1.3万余元。

  法官提醒,同行之间发生矛盾应以包容的心态进行沟通,妥善化解矛盾,切莫逞一时之快酿成大祸。

网络编辑:张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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