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平阳网  ->  频道中心  ->  社会 -> 列表

儿子盗窃屡教不改 父亲无奈报警求追责

2018年10月16日 14:08:54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小武(化名)多次偷盗父亲车辆抵押给担保公司换取钱财,屡教不改后,父亲无奈选择报警。近日,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罪案,被告人小武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小武已成年,也有自己的小家庭,但夫妻俩平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两年前,父亲为了给小武点压力,便和他分了家。去年11月,小武手头缺钱花,便来到父亲家楼下,见家里的奔驰车停在小区,遂喊来开锁师傅。为了让对方开锁,小武拿出户口本、车辆行驶证等证明,开锁师傅一看,果真是一家人,就替他开了锁。

  之后,小武将车开到温州火车站附近,找来担保抵押公司后,将车辆以5万元的价格抵押了。小武拿到钱后让妻子通知父亲去赎车。

  小武父亲得知后,气得捶胸顿足,再三思量决定向警方报案:“虽然分了家,可我还是有资助他。他呢,一点长进都没有,这都第四次偷车了,每次都想着给孩子一次机会,就是不改,希望这次能给他处罚,让他吸取教训。”

  很快,小武被警方抓获。“分家后我没什么钱,所以将父亲车盗走开去抵押。”归案后,小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鉴定,上述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14.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物已追回,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家庭成员及近亲属间盗窃罪并不罕见,但是很多家庭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影响,往往对犯罪行为隐忍、包庇,或者仅仅是训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网络编辑:谢天涯

儿子盗窃屡教不改 父亲无奈报警求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