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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都不用跑 政采云:搭建平阳采购人的“政府淘宝”

2018年09月26日 10:21:3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政采云”,即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的简称,是涉及政府采购全流程、各领域、多用户,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云服务平台。近年来,平阳县政府采购持续发力“放管服”改革,积极建设、推广政采云平台,是顺应“互联网+”新形势和“电商化”采购新趋势的举措,也是运用互联网思维重构政府采购交易模式的创新,更是政府采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依托政采云平台,县财政局实现监督与服务双措并举,质效与规范共管齐抓,让政府采购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使改革的路子越走越宽。

  一、运用现代互联网+思维开启政府采购“云时代”

  (一)积极加快网络平台建设,创新政府采购模式。

  2017年是平阳县政采云平台发展的元年,见证了我县多举措扎实推动政采云平台建设,成功实现从无到有、从试点突破到全面应用的过程:7月10日,县财政局与政采云公司对接筹划政采云平台上线事宜;7月下旬即完成政采云平台全部单位账户的基础设置与复核工作,同时联合政采云公司举行三期采购单位集中培训和动员大会,累计培训500余人次;7月底全市率先为政采云平台上线确立服务专员,建立推行10人为一期的政采云平台小班化上机实际操作培训制度,第一时间公布县财政局政策咨询和服务专员操作实践两条专线;8月28日,我县在全市首先完成政采云平台试用工作,由闹村乡人民政府成功完成首笔采购计划;9月28日,顺利在我县各相关预算单位全面应用政采云交易管理系统。从项目启动到上线,直至年末,短短几个月时间,全县就有278家采购预算单位入驻政采云平台,实际完成采购计划审批700多笔,涉及采购项目金额约9700余万元,政采云平台直接交易项目金额达到1662万元。

  2018年,得益于政采云的进一步推广应用,我县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截至9月份,我县通过政采云平台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金额16105.25万元,采购计划审批2691笔,其中:项目采购模块成交额13494.15万元、在线询价模块354.06万元、协议供货模块823.76万元、网上超市模块交易额1426.59万元、定点模块6.69万元,目前我县在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使用率已达到100%。根据政采云公司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县网上超市订单数达到了7248笔,在全省近110各区划中排在浙江省本级、温岭市、诸暨市、舟山市本级、台州市本级之后位列第六,温州地区第一,交易额及模块使用率均在全市名列前茅。与此同时,政府采购项目节约率近8%,节约资金达1136万元,实现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的齐头并进。

  (二)简政放权回归主体责任,政府转型权力瘦身。

  在此之前,政府单位想要采购一批协议供货的商品,必须到财政部门审批后到供应商处采购,再到采购中心确认,最后将合同送到县财政局备案。现如今,采购单位只要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报送采购计划,在财政部门完成审批后,采购计划确认书将自动发送到政采云平台。然后,采购单位只需轻松敲击鼠标,将采购需求等发送给相应商家,商家接单后直接在网上起草采购合同并发回至采购单位确认。经双方确认的采购合同将直接传输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备案,一次完整的政府采购行为即宣告完成。政采云平台的应用,正是通过对政府采购流程的信息化改造,业务流程的优化,实现政府采购全程网上办理,促使财政部门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了政府采购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管理转型。

  另外,2018年,我县积极推进项目采购提速增效工作,将需审批的集中采购品目从原77项调整至30项,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以一个80万的设备采购项目为例,原本需要进行公开招投标,从提起申请、审批、公示、招投标到完成采购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现在公开标准提高了,可以使用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所需要的时间减少到15天左右即可完成,所需要的费用也将减少3-5成。接下来,我县计划进一步精简政府采购集中项目,提高公开招标项目金额审批标准,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并将同步提高对采购单位规范使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要求,提高对采购单位加强内控管理的要求,确保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同时,把好规范管理底线。

  (三)采购全程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规范阳光透明。

  我县通过政采云平台建设,依托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了全县范围内政府采购交易和管理电子化,打通内外网,联接数据孤岛,实现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活动开展、采购合同备案到资金支付一体化,成功构建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的“互联网+政府采购”运行平台。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平台上都有迹可循,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政府采购更加阳光透明、廉洁高效。

  同时,财政部门深切认识到政采云平台的采购是否高效、令人满意,关键之一在于要有足够的供应商能够提供丰富多样、价廉物美的商品。为此,县财政局进一步增加招标次数,采取宽进严管的模式,按照“市场定价格”的规则,让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商品进驻政采云平台。另外,县财政局着力从扩大本地供应商基数入手,充分竞争,以办公文具采购试点为突破点,层层推进,扩大网上超市采购范围,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价高、质低、售后难以保障的顽疾。目前,我县引用的“网络超市”供应商已达540余家,基本实现了对政府采购品目货物类的全覆盖,其中县域内供应商150多家,本地供应商数量位居市本级外各县市第一。明年,我县有望将服务类品目也纳入政采云平台实行电子化采购。

  二、贯彻优化营商环境理念扮演政府采购“店小二”

  (一)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培训,筑牢政策业务基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业务水平,县财政局加大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培训深度广度力度,制定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计划,因地因人设置培训课程,把为什么用、怎么用、出现问题怎么办等技术和业务问题讲清楚,让相关人员会操作、用得好、用得活。2018年,县财政局共组织集中培训3次,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并且提前制作政策解答汇编用于现场发放,方便采购人随时翻阅。

  不仅如此,县财政局积极推行“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目前已开展对水头镇、广电局、水利局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专场培训,主动上门与采购人沟通,深入了解采购人的具体需求,向服务对象问难、问计,以争取对症下药,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要。

  (二)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实时交流指点迷津。

  我县积极搭建政府采购内外网系统沟通渠道,建立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和内外网工作协调互动机制,利用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通过建立平阳县政府采购业务微信群、成立政采云平台与金财工程政府采购系统工作联系小组等方式,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流无缝对接。

  目前平阳县政府采购业务交流群、教育系统政府采购业务交流群已覆盖全县预算单位,群内人数合计达到666人。同时,县财政局会同政采云平台及金财工程政府采购系统维护人员、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集采中心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实时为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答疑释惑,解决实际问题。

  (三)从来回跑到最多跑一次,致力一次都不用跑。

  从2018年开始,我县以政采云平台、金财工程政府采购系统为载体,重新梳理并优化政府采购业务审批流程,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制度,从“纸质审批”转变到“无纸化操作”,实现政府采购全程无纸化办公。采购活动中预算编制、执行、支付、合同管理的全流程电子化,让采购人从必须“跑马路”到只要“走网路”,实现采购计划申报到产品下单在最快几分钟完成,使一次都不用跑从理论变成现实。

  三、恪守透明公正规范底线担当政府采购“武门神”

  (一)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从源头上守住关口。

  县财政局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严格做到无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审批、不实施、不上马。同时,要求各单位需按照省财政厅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温州市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的项目、名称、资金性质等内容均从实从细,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

  另外,县财政局积极督促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在项目实施之前,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同时要考虑产品、服务的升级换代等行情变化,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好预算管理的守门工作。

  (二)借力政采云互联网技术,拓宽监管分析渠道。

  县财政局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评标、中介等相关方的采购操作,严厉打击肢解项目、明招暗定、陪标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同步加强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履约验收、评审行为监督。另外,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协议采购等采购模式的运用,以及利用平台多层级监管手段,如全网比价、大数据分析、第三方专业机构分析、预警跟踪、诚信评价、社会监督等,大力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不仅如此,在任何一个交易窗口,都设有评价机制、投诉机制,采购人及供应商各方均可快捷地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举报、投诉,以便维护采购的秩序与改善用户的体验,使得今后的监管不再像过去主要靠事前审批,而是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同时,依托政采云平台,政府可以更加快速、准确地掌握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和实时交易数据,为经济运行分析、重大经济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实现数据应用到数据决策的转变。这对提高政府采购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着重大重义。

  (三)畅通投诉评价反馈机制,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县财政局持续加大对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公开力度,细化投诉受理、调查、投诉处理决定的方法步骤。

  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业务方面,实行外聘律师协助工作人员办理程序性工作、政府采购专家咨询意见、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工作机制。联合律师事务所整理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统一文书格式,明确制定投诉案件内部操作流程。对供应商的投诉等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投诉事宜。目前,《限期重新投诉告知书》《不予受理告知书》《投诉书范本》《投诉答复书》等相关文书已经制作完成并投入使用,依法依规受理和调查处理供应商投诉,有效保护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平阳县财政局已对2个政府采购项目做出了废标决定,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有力维护政府采购守法、依规体系的建立。

  政府采购因其所用的资金都是财政性资金,所以采购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财政支出的使用过程。从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而言,政府采购的转变与提升,也是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县财政局将继续借力政采云平台,结合一系列创新务实的监督、服务举措,牵头多家单位部门,在采购程序合法性的监督、采购效率的提高、商品质量的把控以及市场化价格的管控等方面花真功夫,下大力气,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同时,县财政局将持续增加与采购人、专家、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沟通,特别是面对面的交流,听取大家对政府采购的好意见、好思路、好方法,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一个产品质量过硬、程序合法合规的网上“政府淘宝”,共创良好营商环境。

网络编辑: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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