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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称香烟被盗谎报案情 被行政拘留10日

2018年09月15日 20:27:39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通讯员 范敏静 卓珊珊 编辑 吴赛露) 为泄私愤,男子谎报案情,最终被平阳警方行政拘留10日。

  “警察同志,我车里两条香烟被人偷了,你能帮我找到偷烟的人吗,我要他向我赔礼道歉!”近日,县公安局鳌江镇派出所接群众王某报警,称其电动三轮车内的两条香烟被盗,损失1300元左右。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但随着深入了解,民警发现另有蹊跷。

  据王某所述,当天他与朋友相约在外吃饭,便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临近的停车位内,等他吃完饭来开车时,发现车子被移出车位,车座底下的香烟也不见踪影。民警立即调取现场及附近路面监控,发现确有一位车主将三轮车从车位中移出后将自己的私家车停到该车位上,但其并未有其他动作。电动三轮车是封闭式的,正常情况下车门是关闭的,但当时车门却是敞开的。交谈过程中,王某一再向民警强调其车子被移出车位,要找到移车人向自己赔礼道歉,这并不符合财物被盗人员的心理。民警再三向王某强调案件必须真实,王某则支支吾吾,不断改变说辞,最终如实交代,原来是气不过对方将自己的车子移开,想要给对方一点“教训”,才报警谎称香烟被盗。民警立即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目前,王某因谎报案情被平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元。

  警方提醒,110报警电话作为一种重要的警务资源,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生命线。报假警不仅严重扰乱了民警的正常工作,更是对报警线路的挤占,使得原本急需帮助的人得不到及时救助。群众报警时应本着真实、合理、合法的的态度,任何编造虚假的警情、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的行为,一经查明,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络编辑:谢天涯

一男子称香烟被盗谎报案情 被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