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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砸中违停车,车辆损失谁买单?

2018年09月12日 10:53:29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 竖个广告牌招揽生意,却不想广告牌脱落,砸中了一辆别克车。车主张某找公司索赔,公司负责人认为张某违章停车在先,不愿赔偿。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

  7月5日中午,张某将车停在我县某客运出租公司门前的人行道上后自行离开。14时30分许,他返回开车时,顿时傻眼了:停车点上方的广告牌坠落,正好砸在了他车上,车辆引擎盖及双边叶子板等多处划伤。经多方了解,广告牌是某客运出租公司的。

  与该公司交涉未果,张某只能先行到4S店修理,花去维修费1800元。之后多次找公司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均遭拒绝,无奈诉至平阳法院。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我停车的地方并没有明确标明不可以停车,广告牌是公司的,他没有管理好,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张某说。

  而被告公司认为,公司门口外有“除停车泊位外”的明显标识,原告违章停车也有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被告所有的广告牌脱落,导致原告车辆部分部位毁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随意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自身也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根据双方过错程度,酌定张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公司承担70%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张某1260元。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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