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周春庆 林秀雁 编辑 吴赛露)“其实我感觉还是比较清醒的,真醉了也不会开车。发生事故是因为迎面有车过来,我来不及刹车避让,才会撞上停在路边的两辆小车。”刘某向交警坦言。然而,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竟高达166mg/100ml。
8月27日凌晨,刘某独自驾驶一辆白色大众轿车从水头镇径川中路驶往占江村方向,行经水头镇大转盘径川东路出口时,车头撞到了停在道路右侧的一辆江淮商务车尾部,商务车前冲撞到了停在前方的雪佛兰小型客车尾部。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被撞两车的车主林某、应某闻讯陆续到达事故现场。刘某试图提出私了,但由于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三方协商未果,于是林某便报了警。
据刘某交代,事发前夜22时许,他与朋友在附近吃夜宵,喝了4瓶啤酒。刘某感觉自己没喝醉,离家又不远,便怀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结果在路上发生了事故。
真如刘某所说那样,有一辆车迫使他紧急避让,并在事故后扬长而去吗?警方调取了事发地点监控,发现刘某驾车在事故发生前后并未与任何车辆交汇,刚驶出转盘便径自撞上了停在道路右侧的车辆。显然,刘某言之凿凿的“迎面来车”只是他在醉酒状态下的错觉,而“没喝醉”更是无稽之谈。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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