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一小偷盗窃得手后,担心失主丢失手机麻烦,竟发“善心”将手机还回去。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返还失主。
赵某是一名吸毒人员,平日里无所事事,曾被强制戒毒,且多次盗窃被判刑,可谓劣迹斑斑。4月12日上午9时许,他路过鳌江镇一家酒店时,看见一间办公室的办公桌下面有一个双肩包,遂心生歹念,趁无人之际偷偷溜进办公室偷走双肩包。在离开的路上,赵某拉开双肩包,发现里面大约有6000元的现金,拿走现金后,他将双肩包放在自己电瓶车的后座。
过了三四天,偷来的钱花得差不多了,赵某又去翻双肩包,这时发现包内有一部Iphone6手机,原本他想将手机卖掉,但转念一想,失主丢失手机比较麻烦,另外双肩背包对他来说用处不大,遂打算将这两样东西还回去。
4月19日,赵某将手机偷偷放至酒店后门的洗手台下面,之后用公用电话拨打酒店前台电话:“我在垃圾桶里发现一部手机,放在洗手台下面,你们自己过去拿吧。”次日,他又以同样的方式将双肩包归还。
遇到这样的小偷,失主肖某有些哭笑不得,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警方很快将赵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赵某在刑满释放以后5年内再犯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但能当庭认罪,且已退出部分违法所得返还失主,亦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新平阳报”、“平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平阳新闻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