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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吃减肥药,身体受不了!乱卖减肥药,判刑少不了!

2018年08月22日 10:34:0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市面上形形色色的减肥药,都标榜自己具有“强大”的功效,吸引了一些想要减肥的人群,但是,减肥药真的能在保证健康的同时减肥吗?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2017年2月13日,郑某来到萧江镇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买到了假药。经了解,郑某在逛淘宝找减肥药时发现了一家店铺,之后加了店主洪某微信。随后,店主向郑某推荐了一款减肥药“强效小丸子胶囊黄金二号”,并称30天一个疗程,可以瘦5到15公斤。郑某听后很心动,就购买了30粒减肥胶囊,并支付对方300元。

  可吃了十几天后,郑某发现越来越不舒服,出现恶心腹泻,并且精神萎靡不振等症状,于是她怀疑减肥药有问题,遂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刻将这款减肥胶囊送检,经鉴定,该胶囊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西布曲明成分,被认定为假药。

  之后,警方根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洪某和黄某抓获,并在两人家中查获减肥胶囊1123粒。经查,洪某和黄某是一对夫妻,2015年6月,洪某通过微商购买了一些减肥胶囊,一段时间后,不少朋友发现洪某瘦了许多,纷纷向她讨要减肥“秘方”,这让洪某察觉到了的“商机”,便向上家进了一批货,和丈夫黄某卖起了减肥药。

  洪某收到货的时候,胶囊仅是随意地装在塑料袋里,上家送了一些包装盒、二维码、标签等让洪某把胶囊变得“正规”。洪某觉得自己吃了也没什么副作用,也就不在意这些“细节”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黄某违反国家规定,结伙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洪某、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退出共同违法所得5000元,均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洪某、黄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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