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林晓慧 编辑 周启来) 7月15日,昆阳派出所就谢某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进行依法处理,向谢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据了解,今年1-7月份,县公安局(派出所)共出具家暴告诫书91份,通过以书面形式对家庭暴力加害人进行震慑、警示和教育,有效预防了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和恶化升级,切实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县人大对我县贯彻实施《反家暴法》情况开展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审议意见,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各部门加强协助,认真落实县人大审议意见,通过加大反家暴宣传、严厉打击家暴违法行为,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了保护伞。县公安通过建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报警处置绿色通道,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报案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出警,根据需要出具家暴告诫书;县法院建立了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及时为申请人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此外,我县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营造全民‘反家暴’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还组建了“平安妈妈”志愿者和《平安家庭守则》宣传员两支队伍,走村入户宣传反家暴相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发动200多名志愿者,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
基层工作水平的提高,是抓好“反家暴”工作的有效途径。我县多次举办“幸福讲坛”活动,组织法官、律师、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等到社区、村居文化礼堂,采取议案说法、菜单式普法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普法培训,受训人员1000多人次。“除了宣传‘反家暴’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外,我们还承担着家事纠纷疏导的职能。”县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县综治办、法院、妇联组织的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家事观察员等发挥身处基层的优势,很大程度上将家暴案件化解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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