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茜茜 林秀雁 编辑 吴赛露) 7月23日10时许,鳌江镇鹤祥路与柳下北路交叉口,一辆宝马轿车与一辆别克轿车相撞。宝马轿车右后侧车身以及后保险杠受损,别克轿车前保险杠受损。
经了解,当时易某驾驶宝马轿车沿鹤祥路由西向东行驶,曾某驾驶别克轿车沿柳下北路由南向北行驶。途经事发地点时,双方驾驶员均被沿柳下北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白色越野车挡住视线,别克车头撞向宝马右后侧车门,两车紧贴着往前行驶直至宝马车后保险杠脱落才停下来。
民警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宝马车驾驶员易某因车辆行经没有信号灯或交警指挥的路口未避让右方来车承担主要责任,别克车驾驶员曾某因行经路口未减速慢行,承担次要责任。
看到认定书那一刻,易某慌了。民警询问得知,原来易某没有投保车损险,数万元的维修费需要自己承担。
交警提醒,驾驶员在通过没有信号灯路口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状况,做到不抢行不加塞。对自己负责,同时也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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