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万鑫 编辑 陈聪) 日前,我县出台了《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与《平阳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拉开新一轮公车改革序幕。
据了解,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人员身份不一,车辆配备存在较大差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艰巨、复杂。我县将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从严配备业务保障用车,对一般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进行保障,实现公务出行保障高效、费用节约和管理规范。
“我县事业车改方案基本按照‘1+2’执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1”指的是《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分别是《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车改工作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一步节约成本、提高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将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落到实处。
而《平阳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则适用于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及其所属的各级子企业;适用县属企业人员和岗位,主要指符合我县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县属企业负责人。改革县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或补贴发放方式,县属企业负责人一律取消配备公务用车及车改补贴,其公务出行根据企业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采取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的方式予以保障。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等实际需要,将保留适当的生产经营性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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