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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救护车驶来,你主动避让了吗?

2018年06月03日 17:12:0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记者 四月 编辑 宋淑莹

  近日,市民黄小姐向本网反映,称其在鳌江某红绿灯路口遇到救护车时,想让道却无法避让。她表示,这30秒的等待,对于救护车上的病人来说,何其漫长,希望大家都能做到主动避让,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让我们有道可让。

  

  

  经了解,医疗专家普遍认为,只要救护车能在15~20分钟内到达医院,很多急危重症患者救活的成功率就会高很多。而一旦救护车行驶受阻,患者因病情危重紧急而死亡也并非没有先例。作为一种公共应急服务产品和医疗急救交通工具,救护车承载着拯救生命、为生命紧急赶路的重任,理应在道路交通中享受“一路畅通”的特殊和便利。

  那么,在我县,出现上述无法避让或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多吗?市民对让道一事,又保持着何种态度呢?

  昨天,记者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听听他们的意见和看法。市民白先生说:“我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如果发生的话,我一定会为救护车让道。”“上班途中曾遇到救护车,当时路口红灯亮着,我想让道但‘身不由己’,前后方车辆没有任何动静。”陈女士无奈说道。黄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当下情况允许的话,肯定会让道,但很多时候,还得看前面车辆驾驶员怎么做。

  采访中,10位市民有9位表示,如果遇到救护车,肯定会主动让道。同时,他们也阐述了个人对不让道行为的看法。一是堵车严重时,各条车道都变为“停车场”,根本没有可供让道的空间。二是人都有从众心理,在可以让路的情况下,一旦后方车辆让行救护车,前方车辆从后视镜中看到后面的让行,往往也会作出相同的选择。这时候,人的文明意识、同理心、有没有人“管闲事”迫使“不自觉”的车辆让行,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据县卫计局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我县,自觉为救护车让道的行为,太少太少。如5月28日那天,一名在县中医院接受治疗的病患,因故要送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救治,途中没有任何一辆车做到主动让道。还有一次是一两个月前,鳌江某小区有位70多岁的老人突发脑出血,要送往温州抢救。然而,在行使过程中,有辆车一直挡在救护车前面,无论司机怎么按喇叭,就是不理会,对于脑出血病人来说,提早一秒到达,就能多一分希望。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车主一般都不会主动让道,但多数情况下,也不会跟救护车抢道,在他们眼里,救护车跟一般车辆没什么两样。他们不曾想过,这辆车中正有一位岌岌可危的病人等待救治。会出现这些现象,最主要的还是市民意识不强。“希望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能主动避让救护车,也许这个小小的动作,就能挽救一条生命。”

  针对这种现象,记者咨询了县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主动避让救护车辆,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情节严重的话,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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