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辛未 通讯员 平公宣 编辑 郑振国) 日前,县公安局先后查处两起阻碍防洪工程施工案件,行政拘留了3人。
鳌江流域综合治理防洪工程是省重点项目,是鳌江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建设的重要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提升鳌江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5月8日下午,林某、康某进入鳌江标准堤钱仓段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站在正在作业的挖掘机下,企图阻挠工程施工。县公安局钱仓派出所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将林某、康某控制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因扰乱单位秩序,县公安局依法对林某和康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5月9日上午,施某阻拦水头防洪工程三标段施工现场车辆行驶,致使工程一度停工。县公安局水头镇派出所民警获悉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将施某控制并对其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取证。目前,施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6日。
警方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阻挠合法工程施工,对自身合理的诉求须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不要以身试法。我县对项目投资建设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打一起,以有效净化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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