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黄颖颖 编辑 黄佩佩
交通出行,与每个生活在平阳这座城市的人息息相关。3月31日,当我县交警大队拿出“动真格”的态度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之时,很多人也曾抱有质疑心态。可整治活动持续半个月以来,平阳交警“逢车必查、逢查必严”的严格机制,让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感受到了身边的变化——路上的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各类载货汽车、电动自行车更守规矩了,遵法守法意识提升了,人们出行也变得更加安全了,道路拥堵有所缓解了,秩序之美正重现平阳。
据统计数据显示,从3月31日截止到目前,平阳交警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共查处正三轮摩托车违法362起,电动三轮车违法65起,电动自行车违法1277起,各类货车违法229起、二轮摩托车违法119起,行政拘留29人,扣留各类违法车辆809辆,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理念先行,科学“对症下药”
乱闯红灯的电动三轮车、时快时慢的正三轮摩托车、严重超负荷的大货车、任意改道的电动自行车……这些“任性”的车辆行驶在马路上,对于我县交通秩序而言,始终是一道棘手难题,更是每一位市民的切肤之“痛”。如果不能准确把握规律,没有正确的理念、科学的谋划、精准的发力,我县交通大整治就难言成功。
“我们对前期全县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发现二轮、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各类载货汽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车辆类型,其闯红灯、违法载人、违法载货、擅自改装等各类突出违法行为与事故原因息息相关。”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队长简书志说,大量数据分析的结果显示,这一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易发多发,是导致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
坚持问题导向,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疾。有鉴于此,我县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月行动实现了从“维护秩序”到“整治违法”的理念之变,紧紧围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这个关键核心进行部署推进,目标直指闯红灯、违法载人、违法载货、擅自改装等各类突出违法行为。
重拳出击,常态落实严管措施
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月行动,首当其冲考验的是平阳交警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自整治之初,平阳交警就提出了“零容忍”“全覆盖”目标,紧紧围绕“逢车必查,逢查必严”的工作要求,最大限度把警力压上街面,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检查力度,以定点执勤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货车超载、擅自改装、闯红灯、违法载人等各类突出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的严打声势。
4月17日上午,在104国道上,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正在鳌江设卡严查。“停一下,车子靠边”“您好,请出示身份证、驾驶证”……在川流不息的国道上,交警们准确地拦下每一辆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各类载货汽车、摩托车,并对其进行检查。对于车辆未年审,或者无保险的情况,交警对其进行扣分、罚款、扣车,并细细教导车主补齐手续后到队里提车;对于车辆没有反光标识的情况,交警们会细心地为其贴上标识;对于车主无驾驶证、车辆无牌照的情况,交警们严肃处理、毫不手软。“现在这些二轮、三轮车车主的安全意识普遍很低,如果不严厉整治,他们都不会把这些当一回事。”交警二中队民警郑凯旋跟记者说。当天,从8时30分至11时,交警们共计查处了各类车辆违法30起,扣留了各类违法车辆10辆。
不走过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强化现场执法,使得交警们在各个路口流动起来,对闯红灯、逆向行驶、变道加塞、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的执法,反过来也有效保障了法律法规得以实施,确保了标志标线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此,县交警大队特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突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月的通知》《平阳交警大队关于突出集中整治行动月考核办法》,并以两轮电动车整治为例,重点查处闯红灯、违法载人、擅自加装遮阳伞、逆向行驶、违法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显见性违法行为。
同时,县交警大队把交通执法责任落到每块片区、每个岗位、每位民警;固化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切实发挥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与严管措施相对应,交警大队还录制了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光盘,在各村民中心播放,为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行驶锦囊。在执勤过程中,交警还为沿线农村群众发放安全出行帽,为车辆粘贴反光条,进一步提高沿线群众夜行的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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